5 疾病病因
a)有长期连续或间断超剂量当量限值照射史,法定个人剂量记录显示平均年剂量0.15Gy以上或最大年剂量0.25Gy,累积剂量当量达到或超过1.5Gy。
b)接触射线以前身体健康,接触数年后出现明显的无力型神经衰弱症状,其症状消长与脱离及接触射线有关。
c)可有出血倾向。
6 诊断检查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目前尚无特异性诊断指标,必须根据照射史、个人剂量档案、受照累积剂量当量、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合健康档案进行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因素和疾病方能作出诊断。
I度
1)具备以下各项者可诊断为I度。有长期连续或间断超剂量当量限值照射史,法定个人剂量记录显示平均年剂量0.15Gy以上或最大年剂量0.25Gy,累积剂量当量达到或超过1.5Gy。
2)接触射线以前身体健康,接触数年后出现明显的无力型神经衰弱症状,其症状消长与脱离及接触射线有关。
3)可有出血倾向。
4)接触射线以前造血功能正常,接触数年后,血象经多次动态观察证明造血功能异常(采血部位应固定,以便自身对照)。
Ⅱ度
2 )白细胞数持续在3.0x109/L以下;白细胞数持续在3.0~4.0x109/L兼有血小板数和/或血红蛋白量持续减少。
3 )骨髓增生低下。
5 )脱离射线及积极治疗后恢复缓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