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体质研究的历史
体质研究由来已久,原始定义是:“某一个体的一切生物学特征的总和”。
1928年佩德(Pende)按症状学分析法提出:“体质似同一个基底上的三面锥体,其尖顶为总的发展及个体的整体性特征,三个面分别代表形态学的、体液动力学的或神经化学的及心理学的内容,其基底为遗传学的基础”。
图克尔(Tucker)在总结了1940年以前西方体质研究史后将体质的定义确定为:“体质是个体在形态学上、生理学上及心理学上一切特征的总和,加之以种族、性别及年龄的各种变异,这些特征大部分取决于遗传,但在不同程度上受周围环境因素的影响,所有这一切都作为一个完整的生物单元表现出来。体质具有一个宽大的正常波动范围,有时可越过边界而进入异常的,即病理状态。”
1977年匡调元提出:“体质是人群中的个体在其生长、发育和衰老过程中形成的机能、结构与代谢上的特殊性。这些特殊性往往决定着其对各种致病因子的易感性及其所产生病变类型的倾向性。”这一概念包含了体质的生理学意义和病理学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