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注解
太医令为古代医官名,指掌管医事行政的官员[1]。战国时期,秦有太医令,由秦至宋历代都设有这种官职[1]。其下设有太医丞和其他医职[1]。此职之设,最早始于战国时的秦国,秦并天下,此制因袭。“秦制爵二十等以赏功劳”,太医令的爵位在八等或以下(秦爵等级数大者官位大)。西汉时期设有两种太医令,一属太常,一属少府。太常太医令掌管卫生行政及管理宫廷太医,以致由此职逐步演进为后世的太医署,太医院等医政管理机构;而少府太医令则具有保管、储藏皇宫中药品的职责,后世演化为尚药局。由秦至宋,历代都设有这一官职,但在各代,名称职责稍有差异。辽、金、元、明、清时期,相当于太医令职责的医官仍设,但称谓已变。太医令下一般设有太医丞等医官作为助手,因此,有的文献则合称为太医令丞。
3 参考资料
- ^ [1] 李经纬等主编.中医大词典——2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