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03年公布的第三批国家非处方药药品目录(一)品种说明书珍母口服液说明书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3年08月05日国食药监注[2003]198号《关于印发第三批国家非处方药药品目录(一)品种说明书的通知》发布。
珍母口服液说明书
【标准来源】
国药标准WS3-383(Z-060)-2000(Z)
请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品名:珍母口服液
汉语拼音:
【成份】
【性状】
【作用类别】
【功能主治】
【用法与用量】
口服,在月经将来之前或刚见红时开始服用,一次20毫升,一日2次,5天为一个疗程。
【禁忌】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食物。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月经过多,或经期延长,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5.月经过多服药5天,出血未见减少;经期延长服药10天,出血未止,均应去医院就诊。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不良反应】
【规格】
每支装10毫升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网址: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直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