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02年公布的第二批化学药品说明书氯贝丁酯胶囊说明书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2年02月05日药监注函[2002]58号《关于公布第二批化学药品说明书目录的通知》发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说明书是规范修订后的建议参考样稿,企业如有疑异,可提出修改意见。〔适应症〕应与原批准的内容一致;〔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等项内容,企业提供的说明书不能比样稿所列的少。对于说明书样稿中的空项或未列全的项目,应要求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商品名、规格等。
氯贝丁酯胶囊说明书
【药品名称】
通用名:氯贝丁酯胶囊
曾用名:
商品名:
英文名:Clofibrate Capsules
汉语拼音:Lubeidinɡzhi Jiɑonɑnɡ
本品主要成份为:氯贝丁酯。其化学名称为:2-甲基-2-(4-氯苯氧基)丙酸乙酯
结构式:
分子式:C12H15ClO3
分子量:242.70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
【药理毒理】
本品属氯贝丁酸衍生物类血脂调节药,通过降低极低密度脂蛋白,达到降血脂的目的,但其降血脂作用的机制尚未完全明了,可能涉及抑制肝脏脂蛋白(特别是极低密度脂蛋白)的释放和胆固醇合成,改变肝脏甘油三酯合成,加强脂蛋白酯酶的作用,增加固醇类分泌并从粪便中排出,以及增加循环中甘油三酯(极低密度脂蛋白)的清除。
动物实验表明,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导致良性或恶性肿瘤的发生。如将人用最大剂量的1~2倍,长期用于小鼠和大鼠(按体表面积mg/m2计数),与对照组比较,可导致肝脏良恶性肿瘤的发生率增加。
【药代动力学】
本品从胃肠道吸收完全但缓慢。血浆蛋白结合率高,可达95%~97%。口服单次剂量后2~6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降血脂作用在服药2~5日内出现,停药3周后作用消失。半衰期在正常人为6~25小时。口服后在肠道内迅速去酯化,并在肝脏内经首过代谢产生有活性的氯贝丁酸,口服剂量的95%~99%以游离型或结合型代谢物的形式经肾脏排泄,10%~20%为氯贝丁酸,60%为葡糖醛酸结合物。
【适应症】
高脂血症。其降甘油三酯作用较降胆固醇作用明显。鉴于本品对人类有潜在致癌的危险性,使用时应严格限制在指定的适应范围内,且疗效不明显时应及时停药。
【用法用量】
成人常用量 口服,一次0.25~0.5g,一日3~4次。
为减少胃肠道反应,本品宜与饮食同进,开始时宜采用小剂量,以后逐渐增量,但在治疗的第一个月内应达到规定剂量,停药时最好也采取递减方式;有时在开始服药的第一个月内疗效不显著,继续服用可见效,需长期服用,停药后,血清胆固醇和甘油三酯可能回升甚至超过原有水平,故应采用饮食控制疗法并监测血脂至稳定。治疗3个月无效即应停药,但治疗结节性黄色瘤可能需时一年。
【不良反应】
2.有增加周围血管病、肺栓塞、血栓性静脉炎、心绞痛、心律失常和间歇性跛行发生的危险。
3.临床上偶见胸痛、气短、心绞痛;血肌酸磷酸激酶和血清氨基转移酶增加,但并非由于心肌梗死。
(1)心律失常;
(2)白细胞减少或贫血而有发热、寒战、声哑、背痛、排尿困难;
5.临床上少见但持续存在时须加注意的不良反应有:流感样综合征(肌痛、乏力,常见于肾病患者,并常伴有肌酸磷酸激酶和血氨基转移酶增高),头痛、胃痛、性功能减退、呕吐等。
6.用本品治疗高血脂症,可降低非致命性心肌梗死发生率,但并不一定减少心血管病的死亡率和致命性心肌梗死的发生。本品有增加非心血管原因引起死亡的危险。
【禁忌】
1.对氯贝丁酯过敏者禁用。
2.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的患者禁用,因本品可促进胆固醇排泄增多,使原已较高的胆固醇水平增加。
3.有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禁用,因为在肾功不全的患者服用本品有可能导致横纹肌溶解和严重高血钾。
【注意事项】
1.下列情况慎用:
(1)胆石症,本品可使胆道并发症增多;
(3)甲状腺机能亢进,本品可激发肌病;
(5)肾功能不全,清除率降低使不良反应发生率增加,尤其是肌病;
(6)对本品不耐受。
2.用药期间定期检查:
(4)血脂水平。
3.在使用本品过程中,如有血清淀粉酶增高、肝功能异常、血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增高,须停药。
4.对诊断的干扰:
(1)血肌酸磷酸激酶可能升高,尤其在肾功能衰竭或低白蛋白血症时;
(2)血浆b 脂蛋白可能升高,此时血极低密度脂蛋白极低,但血低密度脂蛋白反而增高;
5.本品可导致肌痛、肌炎、肌病及横纹肌溶解,有时可合并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因此对于那些具有某些危险因素可导致继发于横纹肌溶解的肾衰竭的患者,应考虑停药,如急性严重感染、低血压、大型手术、创伤、严重的代谢、内分泌或电解质失调、癫痫活动等;如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升高或肌炎诊断成立,则应停药。
6.在治疗血脂异常的同时,还需关注和治疗可引起血脂异常的各种原发病,如甲状腺机能减退、糖尿病等。
7.某些药物也可能引起血甘油三酯升高,如雌激素、噻嗪类利尿药和b阻滞剂等,停药后,则不再需要相应的调脂治疗。
8.饮食疗法始终是治疗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上锻炼和减轻体重等方式,都将优于任何形式的药物治疗。
9.鉴于本品可导致肿瘤发生,加重胆囊疾病等方面的不良反应,应严格限制其适应症在适当的范围内。并且在没有显著疗效的情况下,应予以停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育龄妇女及孕妇不推荐使用此药。
2.妊娠妇女禁止使用,本品对妊娠的影响的研究不充分,目前尚不知本品是否会对胎儿造成危害或影响生殖功能,但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在胎儿体内蓄积,血浆药物浓度较母体更高,可能是排出本品的酶系统在胎儿期尚未出现。
【儿童用药】
【老年患者用药】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抗凝药同时使用时,可明显增加其抗凝作用,故须经常测定凝血酶原时间以调整抗凝药剂量,使之维持在理想的范围内,预防出血并发症的出现。
2.本品与呋塞米同时使用,可增加两者各自的效果,可引起肌病、肌僵直和利尿,尤其对于低蛋白血症者。
3.本品可替换酸性药物如苯妥英钠或甲苯磺丁脲的蛋白结合位点,因此当与上述药物或其它高蛋白结合率的药物合用时,应注意可使后者的药效增加,如与口服降糖甲苯磺丁脲合用,使其降糖作用加强。
4.本品有可能引起肌病或横纹肌溶解,因此应尽量避免与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如普伐他汀、辛伐他汀等合用,以减少两者严重肌肉毒性发生的危险。
【药物过量】
目前尚无有关本品药物过量的报道,如发生药物过量,应针对中毒症状采取相应支持疗法。
【规格】
(1)0.25g (2)0.5g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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