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修订的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喉咽清口服液说明书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0年11月24日国食药监注[2010]449号《关于修订部分非处方药品种说明书范本的通知》发布。
喉咽清口服液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喉咽清口服液
汉语拼音:
【成份】
【性状】
【功能主治】
清热解毒,利咽止痛。用于肺胃实热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发热、口渴、便秘;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规格】
每支10毫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禁忌】
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 忌食辛辣、油腻、厚味食物。
3. 如有高热体温超过38.5℃及扁桃体肿大者,请及时上医院就诊。
4. 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说明书修订日期】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 址: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