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临床路径(2017年县医院适用版)》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修)定,在中华医学会网站发布。
3 发布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7] 5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我委持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修)定了23个专业202个病种的临床路径。上述临床路径已在中华医学会网站(网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上发布,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参考使用。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7年5月31日
4 临床路径全文
4.1 一、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剖宫产)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4.1.1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妊娠期高血压疾病(ICD)
4.1.2 (二)诊断依据。
根据八年制第三版《妇产科学》(丰有吉主审,人民卫生出版社)
1.病史:妊娠前是否有高血压、肾病、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血栓性疾病病史,妊娠期高血压家族史;
2.症状:此次妊娠高血压、蛋白尿、头痛、视力模糊、上腹部疼痛、少尿、抽搐等症状出现的时间和严重程度;
4.辅助检查:血常规、凝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检测:肝肾功能、电解质,24小时尿蛋白定量、监测尿量及眼底,超声胸腹水。胎儿特殊检查:超声、脐动脉血流、电子胎心监护;
4.1.3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和依据。
根据八年制第三版《妇产科学》(人民卫生出版社)
1.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断明确;
2.有入院指征;
3.征得患者和家属的同意。
4.1.4 (四)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日为≤12天。
4.1.5 (五)进入路径标准。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时,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4.1.6 (六)入院评估1-3 天,必须的检查项目。
4.1.6.1 1.所必须的检查项目:
(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型、血脂、D二聚体、24小时尿蛋白定量;
(4)胎儿超声及脐动脉血流、胸腹水超声、心电图、眼底、24小时动态血压。
4.1.6.2 2.根据病情需要而定:
4.1.7 (七)降压药物选择及MgSO4的使用时机。
1.根据八年制第三版《妇产科学》(人民卫生出版社)药物使用方法;
4.1.8 (八)终止妊娠及期待治疗为入院第 2-4天。
1.严格把握终止妊娠指证。
2.期待治疗
3.正确使用降压药物。
4.合理并有指证的使用MgSO4。
4.1.9 (九)再次评估病情进展。
期待治疗7天后再次评估病情进展,如为重度子痫前期,需治疗3天后再次评估病情进展。
1.必须复查的项目:血常规、尿常规及凝血功能、肝肾功能、24小时尿蛋白定量、胎儿超声及脐动脉血流;
2.动态监测体重、24h尿量、头晕、头痛、恶心、呕吐、上腹部疼痛等自觉症状。
4.1.10 (十)出院标准
2.产后血压平稳在正常范围内。
3.没有需要住院处理的并发症和/或合并症。
4.1.11 (十一)有无变异及原因分析。
2.产后后出现发热及出血等并发症需要治疗和住院观察,导致住院时间延长。
3.其他特殊情况需进一步明确诊断,导致住院时间延长。
4.2 二、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剖宫产)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妊娠期高血压疾病(ICD)
终止妊娠或期待治疗(ICD)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
住院日期:年月日出院日期:年月日标准住院日≤12天
时间 | 住院第1-3天 | 住院第1-3天 | 住院第1-3天 | ||||||
主 要 诊 疗 工 作 | □ 询问病史、体格检查 □ 下达医嘱、开出各项检查单 □ 完成首次病程记录 □ 完成入院记录 □ 完成初步诊断 □ 向孕妇及家属交代病情 □ 入院告知书 □ 病重or病危? | □上级医师查房及病程记录 □待产注意事项及处理 | □三级医师查房 □向孕妇家属交待病情 □期待治疗 □ 终止妊娠、时间及方式 □ 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 完成术前准备 □ 向孕妇及家属交代术前注意事项 | ||||||
重 点 医 嘱 | 长期医嘱: □ 产科一级护理常规 □ 饮食 □ 患者既往基础用药 □ 自数胎动 □ 监测胎心q4h □ 必要时持续心电监护 临时医嘱: □ 血、尿常规 | 长期医嘱: □产科常规护理 □一级护理 □饮食 □ 监测胎心 □ 降压药物 | 长期医嘱: □产科常规护理 □一级护理 □饮食 □ 监测胎心 □ 调整降压药物 临床医嘱 □ 剖宫产术前准备 □ 明晨禁食水 □ 明晨留置导尿 □ 常规备皮 □ 抗菌药物皮试 □ 备血、配血 □ 必要时MgSO4解痉 | ||||||
主 要 护 理 工 作 | □按入院流程做入院介绍 □入院评估 □进行入院健康宣教 | □ 宣教 | □ 宣教 □ 术前患者准备 □ 术前心理护理 □ 提醒孕妇明晨禁食水 | ||||||
病情 记录 | □无□有,原因: 1. 2. | □无□有,原因: 1. 2. | □无□有,原因: 1. 2. | ||||||
护士 签名 | 白班 | 小夜班 | 大夜班 | 白班 | 小夜班 | 大夜班 | 白班 | 小夜班 | 大夜班 |
签名 |
时间 | 住院第2-4日(手术当日) | 住院第3-5日(术后第1日) | 住院第4-6日(术后第2日) | ||||||
主要诊疗工作 | □ 完成手术治疗 □24小时内完成手术记录 □完成术后病程记录 □术后查房 | □医师查房及病程记录 □尿常规及电解质 □ 儿科医师查房 | □医师查房及病程记录 | ||||||
重 点 医 嘱 | 长期医嘱: □ 禁食水12h后流食 □ 一级护理 □ 会阴护理 □ 记录尿量 □ 抗菌药物 □ 必要时使用降压药物 □ 乳房护理 □ 剖宫产新生儿护理常规: □ 新生儿抚触1/日 □ 新生儿油浴1/日 □ 脐部护理 临时医嘱: □ 心电监护、吸氧(必要时) □ 补液、维持水电平衡 □ 宫缩药物 □ 必要时MgSO4解痉 □ 酌情使用止吐、止痛药物 □ 24小时尿蛋白定量 | 长期医嘱: □Ⅰ级护理 □排气后半流食 □ 乳房护理 □会阴护理 □ 调整降压药物 □ 剖宫产新生儿护理常规: □ 新生儿抚触1/日 □ 新生儿油浴1/日 □ 脐部护理 临时医嘱: □拨除留置导尿管 □ 必要时MgSO4解痉 | 长期医嘱: □ⅠⅠ级护理 □普食 □ 调整降压药物 □会阴护理 □必要时补液 临时医嘱: | ||||||
主 要 护 理 工 作 | □嘱患者术晨禁食水 □按医嘱进行治疗 □随时观察患者情况 □术后6小时翻身 □手术后心理与生活护理 □晨晚间护理、夜间巡视 □ 帮助产妇早开奶、早吸吮 □ 术后护理及生活护理 | □观察阴道流血情况并记录 □术后健康教育 □术后饮食指导 □协助患者生活护理 □晨晚间护理、夜间巡视 | □术后饮食指导 □给患者讲解各项治疗及护理措施 □晨晚间护理、夜间巡视 | ||||||
病情 记录 | □无□有,原因: 1. 2. | □无□有,原因: 1. 2. | □无□有,原因: 1. 2. | ||||||
护士 签名 | 白班 | 小夜班 | 大夜班 | 白班 | 小夜班 | 大夜班 | 白班 | 小夜班 | 大夜班 |
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