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拼音
niào E3 jí E /C cè dìng
4 方法及内容
1.孕尿E3留24h或12h尿,记总量,取5-10ml 送检;E/C留晨尿,随意尿或12h夜尿,取5-10ml送检。
2.E3、E/C低值标准(临界值) 一般近足月E3以12-15mg/24h,E/C以15为临界值。若E3<24h提示胎儿濒危,<4mg/24h者胎儿已临死亡。E/C在10-15提示胎儿进主警戒状态,E/C<10为胎儿危急。(38孕周以下者E3低值标准酌减2-4mg,E/C酌减1-2mg )。
3.单次测定不能准确反映胎儿胎盘功能,必须多次测定,作动态观察。测定值升降在30%以上才算有差异,数值上升表明功能良好。持续低值表明功能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