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药品标准
2.1 正式名
2.2 汉语拼音
Meisina
2.3 标准号
WS-024(X-017)-95
2.4 拉丁文或英文
MESNAUM
2.5 主要活性成分
α-巯基乙基磺酸钠盐,按干燥品计算,含C2H5NaO3S2不得少于98.0%。
2.6 性状
白色粉末,具有类似蒜的特臭。
2.7 鉴别
(1)取本品10mg,加水2ml溶解后,加亚硝酸钠少许和稀硫酸10滴,振摇,溶液显红色。
(2)取本品约20mg,加盐酸0.5ml,置水浴上蒸干,取少量残渣,加氯化亚砜3滴,置水浴中加热1分钟,放冷,加7%盐酸羟胺甲醇溶液0.3ml和乙醛1滴,逐滴加入10%氢氧化钾甲醇溶液,直到溶液使红色石蕊试纸变蓝色,再加三氯化铁试液一滴,产生棕红色沉淀。
(3)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品的图谱一致。
2.8 检查
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 取本品1.0g,加水10ml溶解后,溶液应澄清无色。
酸度 取本品1.0g,加水10ml溶解后,依法测定(中国药典1990年版二部附录44页),PH值应为4.0~6.0。
双硫化合物取本品,加甲醇制成每1ml中含10mg的溶液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双硫化合物对照品,加甲醇制成每1ml中含0.2mg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照薄层色谱法(中国药典1990年版二部附录30页)试验,吸取上述两种溶液各10μl,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薄层板上,以醋酸乙酯-甲醇-水-冰醋酸(15∶6∶2∶1)为展开剂,展开后,晾干,置碘蒸汽中显色,供试品溶液如显与对照品相应的杂质斑点,其颜色与对照品溶液的主斑点比较,不得更深(2.0%)。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1.0%(中国药典1990年版二部附录55页)。
重金属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中国药典1990年版二部附录51页第三法),含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2.9 含量测定
取本品约0.3g,精密称定,加水100ml,振摇使溶解,加稀硫酸10ml,加碘化钾1.0g,用碘酸钾液(0.01667mol/L)滴定,至溶液显持续的微黄色,并将滴定的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每1ml的碘酸钾液(0.01667mol/L)相当于16.42mgC2H5NaO3S2。
2.10 作用与用途
2.11 用法与用量
2.12 注意
2.13 剂量
静脉滴注,常用剂量为化疗药的20%。分三次于化疗同时、化疗后4小时及后8小时滴注。
2.14 标示量
2.15 类别
2.16 制剂
静脉滴注,常用剂量为化疗药的20%。分三次于化疗同时、化疗后4小时及后8小时滴注。
2.17 规格
2.18 贮藏
2.19 有效期
暂定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