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慢性支气管炎临床路径(2017年县医院适用版)》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修)定,在中华医学会网站发布。
3 发布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7] 5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我委持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修)定了23个专业202个病种的临床路径。上述临床路径已在中华医学会网站(网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上发布,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参考使用。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7年5月31日
4 临床路径全文
4.1 一、慢性支气管炎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4.1.1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慢性支气管炎(ICD-10:J42.X02)。
4.1.2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呼吸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内科学(8版)》(人民卫生出版社)。
1.慢性或反复咳嗽、咳痰或伴有喘息,每年发病持续3个月,并连续2年或以上者。
2.如每年发病持续不足3个月,而有明确的客观检查依据(如X线、肺功能等)亦可诊断。
3.排除其他心、肺疾患(如肺结核、肺尘埃沉着病、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癌、心脏病、心功能不全、慢性鼻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或伴有喘息等。
4.1.3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呼吸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内科学(8版)》(人民卫生出版社)。
1.预防措施:避免各种致病因素(如戒烟和避免烟雾刺激),疫苗注射,加强锻炼,增强体质,提高机体抵抗力。
4.1.4 (四)标准住院日为5–10天。
4.1.5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J42.X02慢性支气管炎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4.1.6 (六)住院期间的检查项目。
4.1.6.1 1.必须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粪常规;
(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沉、C反应蛋白(CRP)、凝血功能;
(3)痰病原学检查及药敏;
4.1.6.2 2.根据患者情况可选择:
4.1.7 (七)选择用药。
4.1.8 (八)出院标准。
1.症状明显缓解。
2.没有需要住院治疗的合并症和/或并发症。
4.1.9 (九)变异及原因分析。
1.治疗无效或者病情进展,需复查病原学检查并调整抗菌药物,导致住院时间延长。
2.伴有影响本病治疗效果的合并症和并发症,需要进行相关检查及治疗,导致住院时间延长。
4.2 二、慢性支气管炎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慢性支气管炎(ICD-10:J42.X02)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7–14天
日期 | 住院第1–3天 | 住院期间 |
主 要 诊 疗 工 作 | □ 询问病史及体格检查 □ 进行病情初步评估 □ 上级医师查房 □ 明确诊断,决定诊治方案 □ 完善入院检查 □ 完成病历书写 | □ 上级医师查房 □ 住院医师书写病程记录 |
重 点 医 嘱 | 长期医嘱: □ 呼吸内科护理常规 □ 一/二/三级护理常规(根据病情) □ 依据病情,适当选择抗菌药物 □ 祛痰剂 □ 支气管舒张剂(必要时) □ 止咳药(必要时) 临时医嘱: □ 血常规、尿常规、粪常规 □ 痰病原学检查及药敏 □ 血气分析、胸部CT(必要时) | 长期医嘱: □ 呼吸内科护理常规 □ 一/二/三级护理常规(根据病情) □ 祛痰剂 □支气管舒张剂(必要时) □ 止咳药(必要时) 临时医嘱: □ 复查血常规 □ 复查胸片(必要时) □ 异常指标复查 □ 病原学检查(必要时) □ 有创性检查(必要时) |
主要 护理 工作 | □ 入院护理评估,护理计划 □ 观察患者情况 □ 静脉取血,用药指导 □ 进行戒烟、戒酒的建议和教育 | □ 观察患者一般情况及病情变化 □ 注意痰液变化 |
病情 记录 | □无 □有,原因: 1. 2 | □无 □有,原因: 1. 2. |
护士 签名 | ||
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