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粒(白)细胞制品分类
(2)白细胞悬液:用手工法从采集后的全血(4~6h以内),经离心或快速沉降分离制备而成。该法可利用1U或2U全血制备,或对一个献血员进行连续采血、分离制备白细胞悬液、回输红细胞和大部分血浆的重复循环(一般4次循环)而制备
3 粒(白)细胞制品输注临床规范
3.1 适应证
正常人白细胞计数为(4~10)×9/L,其中粒细胞数占50%~70%。一个体重为70kg的正常成人骨髓粒细胞总池有4.2×1011,在骨髓中每天可生成粒细胞(3.7~11.4)×1010,每天有(1.5~2.0)×109/kg体重的粒细胞自骨髓释放至外周血,骨髓中贮存数约为循环血中的10~15倍。中性粒细胞在血管内半存活期为5~7h,在组织内存活期4~5d,成熟中性粒细胞存活期为9d。
3.2 准备
1.严格掌握适应证。
2.选择ABO、HLA血型配合的粒(白)细胞。
3.输注前应作红细胞交叉配合试验,采用红细胞中ABO及Rh相同(合)的粒(白)细胞。
4.为避免活性淋巴细胞的移植作用或发生GVHD,可先将粒(白)细胞制品经15~30Gy照射处理后输注。
3.3 方法
1.一般输注剂量 成人为(1~1.5)×1010或(0.5~1)×1010/m2。必要时可重复;新生儿剂量一般为3×1010/(m2·d)。
2.输注效果 粒细胞输注的效果不是观察粒细胞输注后计数绝对值是否增加,而是观察临床上对感染是否得到控制,体温是否下降。
3.4 结果诊断
1.一般输注剂量 成人为(1~1.5)×1010或(0.5~1)×1010/m2。必要时可重复;新生儿剂量一般为3×1010/(m2·d)。
2.输注效果 粒细胞输注的效果不是观察粒细胞输注后计数绝对值是否增加,而是观察临床上对感染是否得到控制,体温是否下降。
3.5 注意事项
1.选择有针对性的使用指征;杜绝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