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气虚,则脉细;肺气虚,则皮寒;肝气虚,则气少;肾气虚,则泄利前后;脾气虚,则饮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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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基本信息:《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于2015年11月17日国卫疾控发〔2015〕92号印发,自2015年11月17日起实施,2002年3月11日原卫生部印发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同时废止。关于可能导致的职业病,2013年印发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已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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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T 157—2009 职业病诊断名词术语
2.4职业病危害因素occupationalhazardfactor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③无器质性病变为基础;c)深昏迷deepcoma意识丧失,对外界刺激无任何反应。5.53碳氧血红蛋白血症carboxyhemoglobinemia一氧化碳与血红蛋白亲和力比氧与血红蛋白的亲和力大2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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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T 224—2010 职业卫生名词术语
2.10职业性伤害occupationalinjury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伤害。3.5.4声强soundintensity声强指单位时间内垂直于传播方向的单位面积上通过的声波能量。1mm的电磁辐射。9.9听力防护用品9.9.1耳塞ear-plug(s)插入外耳道内或置于外耳道口处的防噪声护品。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