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犯罪未遂心理
犯罪人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障碍,未能达到预期的犯罪目的,称犯罪未遂。此时,犯罪需求未得到满足,往往产生挫折感、失落感、或知难而退,或产生新的犯罪动机企图重新着手实施新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即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
犯意
主体某些需要得不到满足,心理不平衡的表露,是犯罪动机形成以后的一种心理活动。犯意是犯罪心理活动的开端,是故意犯罪前不可缺少的萌芽时期的心理状态。也可能在另一些内外因素的作用下,犯意消失。由于犯意只是一种主观意图,尚未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如果主体只存在犯意,尚未进行犯罪的预备活动,不构成犯罪。
-
犯罪预备心理
犯罪预备心理是行为人在着手实施犯罪之前,为实施犯罪而进行的准备活动的心理。犯罪预备是在一系列的故意犯罪心理的支配下发生的。犯罪预备越充分,犯罪行为的隐蔽性越大,主体的犯罪意志越坚决、犯罪的冲动越强烈,犯罪越容易获得成功,侦查破案的难度越大。
-
犯罪动机的恶性发展
犯罪动机的恶性发展指犯罪人犯罪动机的强化,犯罪习惯定型化,犯罪行为多方向化的发展过程,即由初犯到惯犯,偶一失足到犯罪职业化的过程。犯罪人在犯罪活动中,由于增加了犯罪体验,受犯罪环境、气氛以及团伙的影响,而造成的一种结果,是主体内外因素交互作用而造成的一种恶性趋势。(3)作案经验更加丰富。
-
犯罪心理类型化
犯罪心理类型化是犯罪心理学对犯罪的分类标准和理论。二是按犯罪行为分类,一般有按刑法规定的标准罪名分类;按犯罪实施形态分类(如预谋、机遇、冲动犯罪等);近年来,我国犯罪心理学者多主张多元分类法,即按欲求指向性和犯罪动机分类,可分为物欲型、性欲型、情欲型、信仰型、集合型等犯罪类型;
-
犯罪技术
犯罪技术指犯罪主体为达到一定的犯罪目的而实施犯罪行为的技能和技巧。犯罪技术是在犯罪主体原有的知识、经验以及一般能力和特殊能力的基础上,通过模仿、学习或自身的犯罪活动而逐渐掌握的。如诈骗犯善于伪装身份、编造谎言等的行骗技能;利用计算机工作程序犯罪的技能等。
-
犯罪体验
犯罪体验指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及犯罪后所产生的内心感受和情绪体验。因犯罪失败,阻碍了犯罪人的畸形需要,使其产生恐惧、紧张、仇恨、愤怒、沮丧等内心体验。前者使犯罪需要强化,使犯罪心理恶性发展,犯罪行为逐步演化为动力定型;
-
犯罪主体的行为形态
犯罪主体的行为形态指由犯罪人不同的犯罪行为所显示出来的不同犯罪形态。它是掌握犯罪行为的重要方法,取得犯罪信息的重要来源。从犯罪主体行为形态上可掌握犯罪类型,确立侦察依据;探索其特定的因果关系获取犯罪信息;分析犯罪行为方式;认识犯罪主体采取手段、方法的全过程;了解被侵害程度、证实犯罪。
-
犯罪表态
犯罪表态指与国家的刑事活动的准备相对抗的反社会态度,即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准备倾向。不同犯罪人的犯罪态度差异较大。犯罪态度的形成,是受家庭、学校和社会环境中不良因素影响,在较长时间的犯罪经历中逐渐形成。犯罪态度是由犯罪认知,反社会情感和犯罪行为倾向性三个方面的因素构成。
-
犯罪动力定型
犯罪动力定型又称犯罪习惯,是行为人犯罪行为的实施成了一种自动化的条件反射系统。它是由于行为人犯罪的多次得逞而强化了的犯罪心理,并使犯罪行为定型化。犯罪动力定型形成的标志是:行为人一有欲念或遇犯罪刺激,就有实施犯罪行为的冲动,几乎看不到正确意志和良心的作用,很少有顾虑和不安,犯罪意志十分顽固。
-
犯罪冲动
犯罪冲动这主体受某种不良因素刺激而引发的强烈的犯罪欲望。对犯罪动机起着强烈的激发作用,是犯罪人犯罪动机在情感上的表现。精神分析学派认为犯罪是由于退化而使儿童时期原始的、暴力的、非道德的本我冲动的复活。犯罪冲动的特点:犯罪冲动行为的主要特点:一是使自我控制能力减弱;
-
反社会性综合征
反社会性综合征指以反复持续性反社会行为为特点的一组行为障碍。类似的名称有少年违法犯罪和品行障碍。行为表现反复说谎、逃学、离家出走,违反纪律,反抗权威,过份的打架斗殴,过于频繁地发脾气,以及偷窃、暴力行为。所谓反社会性即指以上所述违法和犯罪行为而言。
-
罪犯脱逃心理
罪犯脱逃心理指罪犯为了逃避刑罚处罚和劳动改造,用非法手段潜逃以获得人身自由的心理。旧的习惯与严格监管发生冲突;企望性的满足等。罪犯脱逃心理的特征:其行为特征有:熟悉地形、地物,为脱逃作准备;了解干警和警戒人员活动规律,为寻找机遇作准备;准备逃跑工具;伪装积极,麻痹干部,以乘机脱逃等。
-
犯罪中心理
犯罪中心理即对实施犯罪时的心理活动研究。它包括犯罪人在实施犯罪时的情绪-情感体验对犯罪行为的影响,如紧张、恐惧、兴奋等情绪下对犯罪现场的心理反应,在遇到犯罪目标变化、或出现意外阻碍情况下的心理反应等;还有犯罪人自身的智力、技能、性格等对实施犯罪行为的影响。
-
犯罪目的
犯罪目的指犯罪人犯罪活动所希望达到的结果。犯罪目的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紧密联系,它们之间的关系有三种情况:(1)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相一致,甚至可以互相转化。反革命杀人、反革命爆炸等罪必须以反革命为目的,制造、贩卖假药,容留妇女卖淫,必须以营利为目的,才能构成此罪。
-
犯罪现场心理痕迹
犯罪现场心理痕迹指犯罪人在作案现场遗留下来的反映其个性特征和行为习惯的踪迹。对犯罪心理痕迹的分析旨在发现:(1)犯罪人作案的方式,技术和作案习惯;(2)犯罪人作案时的心理状态;(3)犯罪人的犯罪行为是在常态还是变态心理的支配下实施的;通过犯罪现场心理痕迹的分析,可以比较完整地再现犯罪过程。
-
犯罪再现
犯罪再现指在刑事侦察中根据搜集到的信息复原犯罪过程和犯罪行为。犯罪再现体现了侦察人员丰富的再造想象力,将判定犯罪性质并查找犯罪人。但它只是犯罪人心理和行为在侦察人员认识上的再现,不可能与原来的犯罪行为完全同一,尚须调查验证。
-
犯罪动机的良性转化
犯罪动机的良性转化指犯罪人逐渐放弃犯罪动机,而减少和终止犯罪活动的过程。(2)犯罪人自身的积极因素,如主体的犯罪心理结构尚不完善、不巩固,主体尚未完全丧失道德观念,主体对荣誉、前途、家庭的一定程度的正确认识及对刑罚的恐惧感等。
-
犯罪前心理
犯罪前心理即对犯罪心理形成过程的研究。它包括对犯罪心理形成产生影响的诸种因素的研究;包括对犯罪行为前动机发生的研究,如:对犯罪目标的选择、观察、预谋思考等;不良情绪的积累、演变;犯罪的动机冲突;不良个性的形成等都成为犯罪前心理的研究内容。
-
犯罪动机的实现
犯罪动机的实现亦称犯罪动机的既遂。即在犯罪过程中,按原有犯罪动机,实现了预定的犯罪计划,达到了犯罪目的,以完成犯罪活动而告终。这时,犯罪动机因犯罪目的已经达到而暂趋消失。此乃犯罪动机实施过程中最常见的一种情况。
-
犯罪动机的放弃
犯罪动机的放弃亦称犯罪动机的中止。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由于受到偶然因素的影响,良心发现或道德、法制观念萌生,主动放弃犯罪动机而中止犯罪。又如报仇者本想杀害对方,但举起刀时看到对方与年幼儿女相偎而睡,顿生恻隐之心,放弃了报复动机。后者是被动地停止,是由于外来的原因。
-
犯罪人的侥幸心理
犯罪人的侥幸心理指犯罪人自认为可以掩盖罪行,逃避罪责的自信心。在动机斗争中,如果侥幸心理占主导地位,就会产生对犯罪目的的追求大于不安、恐惧的压力,自认为可以作案成功而不会受到惩罚,因而强化了犯罪动机。侥幸心理是诱发犯罪的重要内驱力、认罪服法的心理障碍之一。
-
犯罪动机的受阻
犯罪动机的受阻亦称犯罪动机的未遂。如行为人闯入私宅报复行凶,企图伤害事主,因事主不在家无法实现,但怒气未消,遂捣毁其家中物品,并刺伤其家属离去;犯罪动机的受阻与行为人主动停止犯罪活动是有区别的,而是由外力作用的结果,并不表明其主观上有停止犯罪活动的意图。
-
共同犯罪心理
共同犯罪心理指两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心理现象。它包括一般的合作犯罪;团伙犯罪;集团犯罪;聚众犯罪以及黑社会形式的犯罪。
-
犯罪亚文化群
犯罪亚文化群指具有特殊职业态度、思想意识和技术的犯罪集团。他们的行为准则是在不同社会环境、家庭关系和传统及教育过程逐渐形成的。有特殊的犯罪技术,如撬金库、消除保险装置等,需要特殊训练才能掌握。首犯、主犯多数是教唆能力强的职业性犯罪者,其成员的罪责扩散心理严重。
-
过失犯罪心理
过失犯罪心理指行为人在不具有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的情况下,由于心理活动的失误而导致犯罪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现象。
-
故意犯罪心理
故意犯罪心理指行为人在生理、心理方面已达到法定成熟年龄,能够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后果,有较明确的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
-
犯罪心理学
犯罪心理学是研究导致或可能导致行为人发生犯罪行为的犯罪心理及其发展变化规律的学科。它是侦查心理学、预审心理学、刑罚心理学的等的基础学科。
-
变态犯罪心理
变态犯罪心理指行为人在实施犯罪活动时正处于某种精神障碍或精神病的状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