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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职工健康,消除粉尘危害,防止发生尘肺病,促进生产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章防尘第七条凡有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对在职和离职的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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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大纲(2021年版)
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诊断能力培训:本大纲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除《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职业性中暑、减压病、高原病、航空病、手臂振动病、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伤和冻伤外,还包括噪声所致的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中的职业性噪声聋及职业性爆震聋。了解职业健康监护选检项目及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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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70—2015 职业性尘肺病的诊断
标准正文:职业性尘肺病的诊断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尘肺病(以下简称尘肺病)的诊断原则、尘肺病X射线胸片诊断分期及处理原则。d)接触石棉粉尘,有总体密集度3级的小阴影,分布范围超过4个肺区,同时单个或两侧多个胸膜斑长度之和超过单侧胸壁长度的二分之一或累及心缘使其部分显示蓬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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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70—2009 尘肺病诊断标准
A.4小阴影密集度的判定:本标准规定的尘肺病X射线胸片表现分期中的小阴影总体密集度,是在对小阴影密集度分肺区判定的基础上对全肺小阴影密集度的一个总体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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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
完善全国一体化的职业健康信息管理平台,充分整合现有系统和数据资源,实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报告、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应急救援等信息的互联互通。构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础数据库;八是加强宣教培训,增强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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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T 210.2—2008 职业卫生标准制定指南 第2部分:工作场所粉尘职业接触限值
5.3.2.2实验分粉尘实验组、石英模型组和生理盐水对照组,每组60只大鼠。6基本要求:6.1标准制定:6.1.1制定新的职业接触限值a)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小于10%的其他粉尘(除石棉),具有潜在的致肺纤维化作用,国内外没有可参考的限值,且这类粉尘的毒性和现场流行病学资料较少或缺乏,需要制定新的职业接触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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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于2013年12月23日国卫疾控发〔2013〕48号印发,自2013年12月23日起实施,2002年4月18日原卫生部和原劳动保障部联合印发的《职业病目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