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硫喷妥钠
1.用生理盐水配制成2.5%溶液静脉注射。注药速度不能过快,忌注入动脉或血管外。给药过程中应保持呼吸道通畅,注意喉痉挛和呼吸循环抑制的发生。
2.用作全麻诱导(6-8mg/kg)、短小手术和抗惊厥,成人单次用量一般不超过1g。
3.哮喘、呼吸道梗阻、呼吸困难、喉颈部感染患者禁用硫喷妥钠。口腔、咽喉、颈部长时间手术难以保持呼吸道通畅者不宜单一使用硫喷妥钠。血容量不足、心功能不良和缩窄性心包炎手术应慎用。
5 羟丁酸钠
1.首次剂量50-100mg/kg,小儿可达100-125mg/kg,维持时间约60min,追加剂量为首次量的一半。
2.本药毒性小,适用于肝或肾功能障碍、休克和危重患者。由于无镇痛作用,需与其他麻醉剂配合使用。
6 氯胺酮
1.术前应给予阿托品和镇静药。
2.作用时间短,无肌肉松弛作用,对肝、肾功能无损害,主要适用于体表手术、烧伤创面处理、小儿手术,多和其他麻醉药复合应用。
3.严重高血压病、颅内压升高或眼压增高患者、严重心力衰竭、冠心病、呼吸功能障碍或有精神病及精神病家族史者均不宜应用。
4.首次剂量为2mg/kg静脉注射,30-60s发生作用,维持10-15min;4-6mg/kg肌内注射,3-4min发生作用,维持25min左右。亦可配制成0.1%-0.2%溶液连续静脉滴注。
5.注药速度不宜过快。麻醉中若出现呼吸抑制或暂停,应予氧气吸入或进行人工呼吸。
6.大量使用氯胺酮后,苏醒期应加强观察。对谵妄、躁动、呼吸抑制、延迟苏醒等情况和个别病人可发生的锥体外系征均应及时进行处理。伍用地西泮(安定)尤其是咪唑安定可减少或防止苏醒过程中谵妄。
7 异丙酚(得普利麻)
1.可用于麻醉的诱导和维持(特别适用于短小手术)也可用于ICU病房镇静。
2.诱导剂量为1.5-2.5mg/kg。麻醉维持可间断静脉给药(每6min给予1mg/kg)或持续静脉滴注[80-150μg/(kg·min)]。该药镇痛作用差,若用于麻醉维持,应复合吸入麻醉药或镇痛药。
8 依托咪酯
1.多用于全麻诱导(剂量为0.15-0.3mg/kg)和短小手术,也可以用于麻醉的维持和镇静。
2.单独使用,部分病人产生肌震颤,术前用氟哌啶、芬太尼可减少其发生。
10 普鲁卡因
1.普鲁卡因的全麻作用弱,不宜单独使用。当用作静脉复合麻醉时多用于胸、腹等较大手术。对普鲁卡因过敏者应禁用。重症肌无力、肝功能障碍、房室传导阻滞、已用洋地黄和新斯的明等药物者,以及限制输液者应慎用。
2.用于麻醉维持配成1%-2%溶液静脉滴注,每500ml可加琥珀胆碱400mg。速率为0.7-1mg/(kg·min),30min左右血浆药物浓度达到稳态。麻醉维持可复合应用镇痛药与吸入麻醉药。
11 芬太尼
1.芬太尼类药物对心血管的抑制轻微,用于心脏手术和危重患者较易保持循环稳定。
2.用于心内直视手术麻醉的剂量为30-70μg/kg,根据病人情况分次静脉给药。麻醉维持辅以小量或其他麻醉药和肌松药。
3.用于危重病人时根据情况减小剂量。
12 神经安定镇痛麻醉
1.神经安定镇痛麻醉是指氟哌啶和芬太尼与其他全麻药复合应用的麻醉。氟哌啶按0.1mg/kg,芬太尼按0.002mg/kg,静脉缓注或滴注,芬太尼可每30min左右追加1次。
3.氟哌啶可致血压下降,用药前应补足血容量。注药速度不宜过快。若出现锥体外系反应时,可用酚噻嗪类药或东莨菪碱控制。
4.麻醉中用量过大时,术后要加强呼吸管理。
13 拮抗药
1.毒扁豆碱与催醒宁可用于东莨菪碱、吩噻嗪类、羟丁酸钠、地西泮(安定)等药物的催醒。常用量前者为1-2mg,后者为10-20mg,静脉缓注。消化道与泌尿道梗阻、阻塞性肺部疾病患者、心肌缺血者慎用。
2.纳洛酮可拮抗麻醉性镇痛药的呼吸抑制,成人用量0.1-0.2mg,必要时追加用量。冠心病及心功能不良者慎用。
3.烯丙吗啡为麻醉性镇痛药的拮抗药,但效力弱于纳洛酮。成人首次用量为10mg静脉缓注,效果不明显时可追加半量。高血压及心功能不良患者慎用。用量过大时,本身也可抑制呼吸,应予注意。
4.安易醒是地西泮(安定)、咪唑安定等苯二氮卓类的竞争性抑制药,用于地西泮(安定)与咪唑安定等引起的中枢抑制,首次用量为0.2mg,效果未达到所要求的清醒程度。追加用药每次0.1mg,总剂量不超过1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