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和服务国家级绩效评价方案(2022)

法规文件 医疗机构管理

心气虚,则脉细;肺气虚,则皮寒;肝气虚,则气少;肾气虚,则泄利前后;脾气虚,则饮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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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jī céng yī liáo wèi shēng jī gòu fā zhǎn hé fú wù guó jiā jí jì xiào píng jià fāng àn ( 2 0 2 2 )

2 基本信息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和服务国家级绩效评价方案(2022)》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综合司于2022年11月22日《关于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22〕410号)印发。

3 发布通知

关于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的通知

国卫办基层函〔2022〕4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

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和评价是“十四五”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为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试行)》(国卫办基层发〔2020〕9号)要求,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导向作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效率,现就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国家级绩效评价

2022年起,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将结合“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组织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和服务绩效评价,评价范围为截至上一年年底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价具体工作将分别由中国农村卫生协会、中国社区卫生协会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和服务国家级绩效评价方案(2022)》(见附件)开展。

二、发挥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绩效评价作用

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对本地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排名工作。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并组织开展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工作,评价范围为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和基本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逐步实现绩效评价机构全覆盖。各地根据工作需要,可委托行业学会协会、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机构开展绩效评价的技术工作。

三、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以适当形式发布国家级绩效评价结果,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把各省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等资金的绩效分配因素。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主动将绩效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供相关部门参考,发挥绩效评价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四、工作要求

各地要切实提高认识,将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工作作为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要求的重要手段,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和工作制度,根据本地基层卫生健康发展阶段、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存在的短板弱项、开展的重点工作等情况,制定本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方案,加强绩效评价专家队伍建设,严格绩效评价过程管理,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公正。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组织本省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申报系统填写相关指标数据,并督促做好数据质量控制工作。请将本省份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结果于次年10月底以前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联系人:来岳标、胡同宇

电子邮箱:yxpjc@nhc.gov.cn

国家中医药局医政司联系人:任艳

附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和服务国家级绩效评价方案(2022)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综合

2022年11月22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操作手册(2022版)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2〕3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指导各地规范开展高质量发展评价工作,我委制定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操作手册(2022版)》(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参照使用。

附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操作手册(2022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2年9月29日

4 全文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和服务国家级绩效评价方案(2022)

为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和服务绩效评价工作,发挥评价激励导向作用,制定本评价方案。

4.1 一、评价范围和指标

4.1.1 (一)评价范围。

截至上一年年底,在“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中,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评价前一年发生过经鉴定定性为二级及以上负主要责任医疗事故发生网络不良舆情的机构,取消当年参加绩效评价的资格。

4.1.2 (二)评价指标及权重

从发展和服务的角度,立足能够反映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强、服务优、效率高,突出机构功能定位,结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同时考虑不同地区之间评价指标结果的可比性,尽可能从现有的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有关统计指标中选取,确定21个评价指标及权重。详见表 1。

表 1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展和服务评价指标

表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展和服务评价指标

指标

指标计算及说明

权重

(总计100)

1.诊疗人次

【计算方法

诊疗人次数=年度诊疗人次数;

【数据来源】卫生健康统计年报。

8

2.诊疗人次

增长率

【计算方法

诊疗人次增长率=(本年度诊疗人次数一上年度诊

疗人次数)/上年度诊疗人次数×100%;

【数据来源】卫生健康统计年报。

6

3.中医诊疗

人次占比

【计算方法

中医诊疗人次占比=中医诊疗人次数/总诊疗人次

数×100%;

【数据来源】卫生健康统计年报、中医医疗管理

统计年报。

3

4.门诊中医

药物疗法

诊疗人次

【计算方法

门诊中医药物疗法诊疗人次=本年度门诊中医

药物疗法诊疗人次;

【数据来源】卫生健康统计年报、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信息系统或其他数据来源。

4

5.出院人数

【计算方法

出院人数=年度出院人数;

【数据来源】卫生健康统计年报。

6

6.病床使用

【计算方法

病床使用率=实际占用总床日数/实际开放总床日

数×100%;

【数据来源】卫生健康统计年报。

5

7.65岁及以

老年人

社区规范

健康管理

务率

【计算方法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

人数/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数据来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或其他

数据来源。

3

指标

指标计算及说明

权重

(总计100)

8.高血压

者基层规范

管理服务率

【计算方法

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在基层医疗卫

生机构按照规范要求提供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务的人数/年内辖区内已管理的高血压患者人数

×100%;

【数据来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或其他

数据来源。

2

9.管理人群

血压控制

【计算方法

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最近一次随访血压达标人

数/年内己管理的高血压患者人数×100%;

【数据来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或其他

数据来源。

3

10.2型糖尿

患者基层

规范管理服

务率

【计算方法

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在基层医疗

卫生机构按照规范要求提供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

管理服务的人数/年内辖区内己管理的2型糖尿病

患者人数×100%;

【数据来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或其他

数据来源。

2

11.管理人群

血糖控制

【计算方法

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年内最近一次随访空腹血

糖达标人数/年内己管理的2型糖尿病患者人数×

100%:

【数据来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或其他

数据来源。

3

12.严重精神

障碍患者

范管理率

【计算方法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年内辖区内按照

规范要求进行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人数/年

内辖区内登记在册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人数

×100%:

【数据来源】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信息系统

3

13.家庭医生

签约服务全

人群覆盖率

【计算方法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人群覆盖率=签约居民人数/

年末服务人口数×100%;

【数据来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7

指标

指标计算及说明

权重

(总计100)

14.医师日均

担负诊疗人

【计算方法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诊疗人次数/平均医师

数/251;

【数据来源】卫生健康统计年报。

7

15.医疗服务

收入占比(不

含药品、耗

材、检查检验

收入)

【计算方法

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

材、检查检验收入)/医疗收入×100%;

【数据来源】卫生健康财务年报。

7

16.每职工平

均本期盈余

(不含具有

限定用途的

项目资金盈

余)

【计算方法

每职工平均本期盈余(不含具有限定用途的项目

资金盈余)=<本期收入一本期费用(本期支出))

/平均职工人数;

【数据来源】卫生健康财务年报或其他数据来源。

6

17.人员支出

占业务支出

比例

【计算方法

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即卫生健康财务年报

16表当中的人员费用占费用总额的比例)=人员支

出/业务支出×100%;

【数据来源】卫生健康财务年报。

6

18.执业医师

占比

【计算方法

执业医师占比=年末执业医师数/在岗职工人数×

100%;

【数据来源】卫生健康统计年报。

6

19.医护比

【计算方法

医护比=年末执业(助理)医师数/年末注册护士

数;

【数据来源】卫生健康统计年报。

4

20.中医类别

医师占比

【计算方法

中医类别医师占比=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

/同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助理)医师数;

【数据来源】卫生健康统计年报、中医医疗管理

统计年报。

5

21.高级职称

卫生技术人

员占比

【计算方法

高级职称卫生技术人员占比=高级职称的卫生技

术人员数/同期卫生技术人员总数×100%;

【数据来源】卫生健康统计年报。

4

注:不提供住院服务的机构,相应指标计O分。

4.2 二、指标分类及计分规则

4.2.1 (一)指标分类

指标分为区间类指标和极大值指标,具体见表2。

表2绩效评价指标分类

指标

指标类型

具体值或范围

1.诊疗人次数

区间指标

10%-90%百分位数

2.诊疗人次增长率

区间指标

10%-90%百分位数

3.中医诊疗人次占比

极大值指标

90%百分位数

4.门诊中医药物疗法诊疗人次

极大值指标

90%百分位数

5.出院人数

区间指标

10%-90%百分位数

6.病床使用率

极大值指标

90%百分位数

7.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

务率

极大值指标

90%百分位数

8.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极大值指标

90%百分位数

9.管理人群血压控制

极大值指标

90%百分位数

10.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极大值指标

90%百分位数

11.管理人群血糖控制

极大值指标

90%百分位数

1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极大值指标

90%百分位数

1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人群覆盖率

极大值指标

90%百分位数

14.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区间指标

10%-90%百分位数

15.医疗服务收入占比(不含药品、耗材、检查

检验收入)

极大值指标

90%百分位数

16.每职工平均本期盈余(不含具有限定用途的

项目资金盈余)

极大值指标

90%百分位数

17.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

区间指标

10%-90%百分位数

18.执业医师占比

极大值指标

90%百分位数

19.医护比

区间指标

10%-90%百分位数

20.中医类别医师占比

极大值指标

90%百分位数

21.高级职称卫生技术人员占比

极大值指标

90%百分位数

4.2.2 (二)计分规则。

1.区间类指标计分规则。分别计算90%上限和10%下限对应的指标值,如果某一区间类指标实际值低于10%的下限值,按 50 分计算得分,如高于90%的上限值,计为100分。如果指标值界于 90%上限和 10%下限之间,则根据该指标实际值,按照“等距函数”的计分规则计算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png

以 2020 年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增长率为例:

(1)建立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增长率数据库

(2)计算乡镇镇卫生院诊疗人次增长率的第10 百分位数P10和第 90 百分位数 P90;P10 作为区间下限,P90 作为区间上限;本次利用 2020 年各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增长率计算:P10=-26.2%,P90=3.1%;(3)2020 年某乡镇卫生院增长率为-4.6%(实际值),将数据带入公式公式.png,该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增长率得分 86.9 分,乘以权重,即为该指标得分。

2.极大值指标计分规则。如果指标实际值为最差值,按50 分计算得分,如果指标实际值高于极大值(一般为90%百分位数对应的指标值),则计为100 分;如果指标值界于极大值和最差值之间,则根据该指标实际值,按照“等距函数”计分规则计算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png

以 2020 年乡镇卫生院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为例:

(1)建立乡镇卫生院老年人健康管理数据库

(2)计算乡镇卫生院老年人健康管理率的最小值和第90 百分位数 P90;将最小值作为最差值,P90 作为极大值,利用2020 年各乡镇卫生院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计算最小值=61.5%,P90=87.1%;

(3)2020 年某乡镇卫生院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为75.9%(实际值),将数据带入公式公式.png,该乡镇卫生院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得分 78.1 分,乘以权重,即为该指标得分。

4.3 三、指标数据报送与评价

4.3.1 (一)数据报送。

评价指标数据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每年 8 月底前通过“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申报系统报送。2022 年评价指标数据请于12 月15 日前报送。

4.3.2 (二)机构评价。

中国农村卫生协会、中国社区卫生协会分别承担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中心的评价工作,结合“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现场一致性复核工作,对机构报送的数据进行复核。

编辑:banlang 审核: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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