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注解
夹板为正骨器械[1]。出《肘后备急方》。同夹裹[1]。夹裹用于骨折复位后的局部外固定[1]。又称夹板[1]。见《备急千金要方》卷二十五:“治腕折四肢骨碎及筋伤蹉跌。”条下注有《肘后方》云:“小品方……以竹编夹裹,令遍缚令急,勿令转动。”这说明早期夹板用竹片制成,又说明其使用方法[1]。后世又应用树皮或木板作成有竹帘、杉篱、腰柱、通木等各种类型的夹板[1]。《证治准绳》卷六中,又有正夹和副夹之分[1]。目前,选用塑性好、韧性强、弹性大及质量轻柔的木材或塑料,并粘有绒毡,按肢体不同部位塑型的各式夹板,由工厂成批生产,应用效果良好[1]。
3 参考资料
- ^ [1] 李经纬等主编.中医大词典——2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