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心肺复苏和药物治疗
心肺复苏术(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是针对心跳、呼吸停止所采取的抢救措施,即用心脏按压或其他方法形成暂时的人工循环并恢复心脏自主搏动和血液循环,用人工呼吸代替自主呼吸并恢复自主呼吸,达到挽救生命的目的[1]。
5.1 基础生命支持
5.1.1 判断和呼救
判断意识、呼吸和颈动脉搏动,检查如无气流呼出,立即给予人工呼吸2次。判断的时间小于10秒。同时应立即呼救,请求支援。
5.1.2 胸外按压
位置在胸骨中下段,按压次数为100次/分,按压深度4~5cm,胸外按压与呼吸的比例为30:2。
5.1.3 人工呼吸
采用仰头举颌法开通气道,立即给予人工呼吸。人工呼吸分为徒手和器械人工呼吸。徒手人工呼吸包括口对口、口对鼻、口对瘘管人工呼吸。器械人工呼吸可采用简易呼吸器辅助。每次人工呼吸给气量以观察患者胸廓起伏为准,每次给气时间为1秒。
5.1.4 电除颤
如存在心室颤动或无脉性室速,立即给予电除颤,单向波能量为360J,双向波为200J。
5.2 高级生命支持
5.2.1 持续呼吸循环支持
持续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如仍出现无脉室速或室颤,可反复进行电除颧。
5.2.2 高级气道的呼吸支持
5.2.3 药物治疗
1)肾上腺素:肾上腺素1mg静脉注射,如无效可每3~5分钟重复1次。用于心脏停搏或无脉电活动的患者。
2)阿托品:阿托品0.5~1mg静脉注射,如无效可每3~5分钟重复1次,总量最多3mg。用于有症状的缓慢性心律失常。
3)利多卡因:1~1.5mg/kg静脉注射,如无效可每3~5分钟1次,但1小时之内的总量不得超过100mg,总量达3mg/kg。静脉滴注一般以5%的葡萄糖注射液配成1~4mg/ml药液滴注。在用负荷量后可继续以每分钟1~4mg速度静脉滴注维持。用于快速型室性心律失常。注意:老年人、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肝血流量减少、肝或肾功能障碍时应减少用量。以每分钟0.5~1mg静脉滴注,每小时不超过100mg。
4)胺碘酮:首次150mg缓慢静脉注射(大于10分钟),如无效,可重复给药总量达450mg,随后10mg/(kg·d)维持静脉滴注;或者先按1mg/min维持,6小时后减至0.5~1mg/min,总量不超过2.2g/24h,以后逐渐减量。用于快速型室性及室上性心律失常。
5)多巴胺:开始时每分钟1~5μg/kg,10分钟内以每分钟1~4μg/kg速度递增,以达到最大疗效。多巴胺的推荐剂量为每分钟5~20μg/kg。用于低血压患者。
6)去甲肾上腺素:起始剂量为每分钟0.04~0.2μg/kg,逐渐调节至有效剂量,可达每分钟0.2~0.5μg/kg。用于低血压患者。
7)多巴酚丁胺:每分钟5~20μg/kg,用于严重心力衰竭。
8)碳酸氢钠:如存在严重酸中毒,可选用50%碳酸氢钠静脉滴注,视严重程度决定用量。不作为常规应用。
5.2.4 病因治疗
积极查找病因,对原发病进行治疗。
5.2.5 控制感染
5.2.6 脏器支持治疗
5.2.7 保持低体温
心肺复苏过程中,如有条件建议患者保持低体温,核心体温维持在32~34C。可选用降温毯或冰帽进行降温。脑部降温:可采用冰帽等,使头部温度降至32~34℃,以降低脑部代谢需要。
5.3 注意事项
6 参考资料
- ^ [1] 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编委会主编.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