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方法及内容
4.1 对比法
检查者(暗适应正常)和被检查在相同的明适应条件下进入暗室,观察夜光表或照度极弱的视力表。分别记录检查者与被检查者看清夜光表或视力表最大字体所需时间,经对比,可大致判断其暗适应是否正常。
暗适应计有郭-魏二氏(G0ldmann-Weeker)等类型。各种暗适应计的注视点、刺激步骤及记录方法各不相同,使用时必须严格按照各介绍进行。使用前必须先将暗适应计照光强度对准。暗室内不应漏光。每次测试前,嘱被测者先在暗室内停留30min。该暗适应计用于正常人之数字应预先测出。一般必须根据两次以上的测验结果始可下诊断,各次测验间隔不得少于24h。